大唐遺民第一章活不下去了

    光禿禿的塬坡,荒涼的原野,放眼望去,是一望無際的黃色沙土地,在太陽的炙烤之下,就像烤得焦黃的麵包。

    雲默的嘴唇裂口、鼻腔出血、眼角被沙粒磨得乾澀疼痛。抬頭望天,赤日炎炎,雲不見一絲,風不見一縷,乾熱烘烤着古銅色的身軀,那鹽漬的衣裳、浹背的汗水,發出滋滋的響聲。

    「老道……這他媽是哪兒呀!」

    荒涼的原野沒有任何的回應,任憑雲默在荒原上嘶聲力竭地叫喊,都沒有一個人影出現。

    好吧!在這個紛繞殘酷的世界裏,要學會用一顆平常的心去對待周圍的一切,這也是一種境界!不然是真的活不下啊!

    雲默已經到穿越到這個漫天黃沙的地方一整天了,身上的迷彩服上全是白色的汗漬,腳上的高幫皮靴裏面全是沙子,走起路來就「嗤嗤」作響。

    自從被老道催眠之後,雲默就莫名其妙地到了這該死黃色荒原,這裏氣候乾燥炙熱,野獸成群,甚至還有豺狼虎豹出沒,要不是雲默手中有一把現代弩和一把唐刀防身,他已經是這荒原上的一堆枯骨。

    「說好的三生三世的福澤呢!」

    「死老道,你騙我……」

    老道許諾的三生三世的福澤,雲默沒有看到,他只看到了千里無人煙的黃色荒原,但云默也收到了一個意想不到的福利,他從自己隨身攜帶的小鏡子裏面發現,自己變成了十七八歲的樣子。

    正因為有這點福利,雲默才沒有去問候老道的祖宗十八代,可這穿越後的生存環境實在太殘酷了,殘酷到活不下去的地步。

    邁着沉重的腳步,雲默艱難地跋涉在廣袤的黃色荒原,伸出舌頭舔舔乾裂的嘴唇,搖搖自己腰間的水壺,裏面空空如也,如果在找不到水源,那就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啊!

    這荒原一眼望去,到處都是灼熱而單調的黃色,荒漠的廣闊讓雲默都感到身心疲倦,似乎永遠也走不出去。

    時近中午,太陽升得老高老高,曬得黃土直冒煙,雲默的嗓子也在冒煙。

    「哇……村莊……」幾棟孤零零的房子,矗立在荒原之中,雲默顧不得身心疲憊,背着背包快步地朝那村莊衝去。

    像狗一樣地伸着舌頭的雲默,跪坐在村口,這裏沒有阡陌交通,沒有小橋流水,也沒有日出而作的農夫,就連狗都沒有一條,只有那風沙掠過村莊發出的「嗚嗚」聲,就像在為雲默的處境哭泣一般。

    「哎呀……真的活不下去了啊!」

    「老道,這就是你給老子三生三世的福澤?」

    「你這該死的老道可把老子坑死了。」

    雲默跪坐在村口乾嚎了幾嗓子,休息片刻之後,他就開始在村莊搜尋起來。

    稍許,雲默就確定這個村子是因為水源枯竭而被廢棄的,村外的一條季節性河流只能看到一點點影子,村內的一口水井水位也很低。

    在這個廢棄村莊,唯一可用的就是一個破瓦罐,如果沒有這東西,雲默想喝口開水都會成為奢望。

    這荒郊野外,如果喝生水,上吐下瀉就會要了人的老命,所以現在這個破瓦罐成了雲默手中最重要的寶貝。

    點火燒水之後,雲默就拿着弩就去村外的乾枯河床狩獵。村莊外的河床雖然沒有水,但草卻比較茂盛,哪裏應該有食草動物。


    半小時不到,雲默就用帶瞄準鏡的弩狩獵到三隻肥碩的大兔子,一隻燉,另外兩隻剝皮之後掛在火邊炙烤成干肉。

    這把現代弩的拉力是兩百四十斤,但只需要三十斤拉力就可上弦了。現代弩與古代弩最大的區別就是那兩對偏心輪,兩對偏心輪省力八倍,弩箭的速度提升八倍。

    火舌舔着破瓦罐,野兔肉在破瓦罐中翻滾,雪白的湯汁上面飄着油花,香氣四溢,放幾顆野菜進去,那香味就更加濃郁了。

    飢腸轆轆的雲默用兩根小木棍,夾了一坨野兔肉先「呼呼」吹幾口,然後就迫不及待往嘴裏送。

    「呸呸」,野兔肉被雲默吐了出來,一股膻腥味佈滿他的口腔;

    「哎呀,忘記放鹽了。」

    雲默連忙去翻找自己的背包,背包裏面除了十幾種雜交種子,一個急救包和一些抗生素藥物,還有一個山寨手機和太陽能充電器,然後就在也沒有別的東西了。

    雲默隱約記得這次穿越,只能攜帶十公斤重的東西,自己那把弩和唐刀,就有五六公斤重,剩餘的那點配重也就只能帶點種子和藥物了。

    沒有鹽也沒有作料的野兔肉,就算萬分膻腥也必須吃啊!不然只有餓死在這荒原之中,雲默可不想做一個孤魂野鬼,他還等着享受三生三世的福澤呢!

    好吧!他到現在還沒有忘記老道給他的承諾。

    雲默萬般無奈地來到篝火旁,拿起兩根小木棍繼續挑戰野兔肉和野菜,每「嗤嗤」地吃一口野兔肉,雲默就緊皺着眉頭,再艱難地咽下去,然後就從嘴裏面冒出來一句:

    「真的活不下去了啊!」

    翌日,雲默小心把兩支已經烤乾的野兔收入背包,腰間的水壺裏面已經裝滿涼開水,就連能破瓦罐裏面,也裝滿了涼開水。

    背上背包,左手提上用草繩拴着的破罐子,右手拿着弩,草編的腰帶上掛着唐刀,身穿迷彩服,腳蹬高幫皮靴的雲默出發了。

    天是藍藍的,地是黃黃的,這裏除了藍黃兩色,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。荒原上不時打起旋風,一股一股的,把黃沙捲起好高,像平地冒起的大煙,黃色的沙塵漩渦在沙漠上飛跑。

    荒原處處熱浪襲人,仿佛燃燒着熊熊火焰,就這樣頂着酷熱艱難前行,渾身大汗淋漓,熱氣繞身,沙土鑽入脖子,再與汗水混合在一起,讓雲默欲仙不能,欲死不得。

    「堅持……」,雲默無數次默默地鼓勵自己,可嚴酷的自然環境,讓雲默又無數次說:「真的活不下去啊!」可他還是繼續在黃色荒原山艱難地跋涉着。

    每到一處水源,雲默一定停下來修整小半日。只要有水源的地方,草木都比較茂盛,食草動物當然也不少。

    正是這斷斷續續的水源和狩獵,才讓雲默沒有真的活不下。五天時間,一個本來細皮嫩肉的雲默,變成了一個有着古銅色的壯小伙。

    「嗨……這裏有小溪,今天晚上就在這裏歇腳了。」

    今天足足走了六個小時,才找到這條小溪,雲默把自己的背包放下,有氣無力地坐下來,然後把草繩拴着的破瓦罐輕輕放好。

    先把高幫皮靴脫下,倒掉裏面的沙子,穿好高幫皮靴之後,再把迷彩褲緊緊地扎在皮靴裏面,然後再檢查下手中的弩和腰間的唐刀。

    今天不能再走了,雲默已經五天沒有吃鹽,讓他感覺到渾身乏力,腳底還有十幾個血泡,必須要在這裏修整一日,然後在這裏打點獵物,做成肉乾後才能出發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還需要多久才能走出這千里無人煙的荒原,背包裏面的那幾斤雜交種子肯定不能拿來當食物,那是雲默穿越後安身立命的本錢。

    休息到下午時分,體力有所恢復,太陽也落到了山尖,氣溫也降了下來,雲默拿起弩,掛着唐刀就開始出去狩獵。

    這地方有溪流,所以水草豐美,按理說這裏應該有不少食草小動物,可雲默找了一大圈沒有找到一隻獵物,「哦哦」地嚎了幾嗓子之後,也沒有



第一章活不下去了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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